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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趣港澳旅行保障(互联网版) 头图
产品广场承保:平安产险财产险 / 意外伤害保险 / 一般意外险

平安趣港澳旅行保障(互联网版)

年龄1-80周岁|保额10万~100万|自费项目不限额|2小时内可生效

华
华夏信达
上架机构 · 2026/9/11
产品说明

保障要点

- 年龄1-80周岁

- 保额10万~100万

- 自费项目不限额

- 2小时内可生效

承保范围

承保由中国大陆前往港澳的旅行活动,可承保旅行过程中在中国大陆境内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或罹患突发性疾病。须在出发前购买,不支持人在境外(含港澳)投保。

平安趣港澳旅行保障(互联网版) 详情

投保须知

1、本产品由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每位被保险人限投1份,多投无效。

2、承保由中国大陆前往港澳的旅行活动,可承保旅行过程中在中国大陆境内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或罹患突发性疾病。须在出发前购买,不支持人在境外(含港澳)投保。

3、本保单承保年龄1-80周岁,对于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的被保险人,保额减半,保费不变。

4、根据原保监发【2015】90号文件,除航空意外身故及重大自然灾害意外死亡外,任何不满10周岁的被保险人,其死亡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元;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被保险人,其死亡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

5、本产品可承保自驾游、房车旅行、自驾越野、团建活动、冬夏令营,亲子活动,研学游学、会议、会展和培训活动等;

境内旅游(研学旅行、红色旅游、春游、秋游、景区游等);

军训(军事主题拓展训练、魔鬼训练、拉练活动、应急逃生训练等);

热门拓展团建(孤岛求生、毕业墙、穿越电网、高空抓杠、断桥、合力过桥、攀岩、沙盘模拟项目、非洲鼓等,含高空项目);

拓展团建主题活动(趣味运动会、场地闯关挑战、丛林穿越、员工家庭日、彩虹跑、真人CS、大型充气道具比赛、风洞、蹦床等);

定向活动(山地定向,景区定向,城市定向,定向寻宝等);

徒步穿越(沙漠、戈壁、古道、栈道等);

水上活动(景区内的游泳、漂流、溯溪、皮划艇、龙舟、帆船、浆板、摩托艇、汽艇等);

休闲体育活动(如:乒乓球、羽毛球、健步走、飞盘、健球、棒球等非职业的休闲体育活动);

经典户外运动(远足徒步、露营、登山、骑马体验、野外生存、荒岛求生、滑雪,滑冰,攀岩,攀冰、速降、洞穴体验等);

且包括其他未列明但风险等同以上项目的活动。

6、本产品为网络销售产品,网上投保、网上支付、网上即时核保并出具电子保单,您可登陆中国平安保险官网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95511查询、验真。

7、本产品仅提供电子发票,电子发票效力等同于纸质发票,报销可将电子发票打印后直接报销。

8、 ①如意外伤害事故或罹患突发性疾病发生在境外的,自意外伤害事故或罹患突发性疾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被保险人在事故发生地所在国家或地区的医院进行治疗所发生的,符合本附加条款的,实际支出的合理、惯常且必须的医疗费用,包括医生诊断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仅限于医生处方所指定的药品)、X光检查、医疗用品、救护车等费用。

②如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在境内的,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被保险人在境内医院进行治疗所发生的,符合本附加条款的,实际支出的合理就诊费用(含自费项目)100%赔付,以保险单或保险凭证中所载保险金额为限。

③如意外伤害事故或罹患突发性疾病发生在境外的,被保险人回国后在境内治疗或继续治疗,被保险人在境内医院进行治疗所发生的,符合本附加条款的,实际支出的合理就诊费用(含自费项目)100%赔付,以保险单或保险凭证中所载保险金额为限(但不超过意外伤害事故或罹患突发性疾病发生之日起180日)

10、本保险合同的伤残评定标准适用】 《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JR/T 0083—2013)。保险公司按评定的伤残等级,按以下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 一级给付比例100%;二级给付比例90%;三级给付比例80%;四级给付比例70%;五级给付比例60%;六级给付比例50%;七级给付比例40%;八级给付比例30%;九级给付比例20%;十级给付比例10%。

11、理赔须知:

1.出险后您可以登录微信小程序“平安好生活“在“首页-办理赔-点我报案”填写出险信息申请理赔;

2.尽快拨打全国客服电话95511进行报案,根据指示提交理赔资料;

3.联系安星保理赔人员协助您办理,我们会将理赔所需材料及理赔相关注意事项发送至您的微信,协助您保险报案、整理索赔资料、协助索赔谈判、跟进赔款支付进度。

特别约定

1、本保单承保年龄1-80周岁,对于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的被保险人,保额减半,保费不变。按中国银保监会规定,除航空意外身故及重大自然灾害意外死亡外,任何不满10周岁的被保险人,其死亡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元;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被保险人,其死亡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

2、 承保由中国大陆前往港澳的旅行活动,可承保旅行过程中在中国大陆境内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或罹患突发性疾病。须在出发前购买。不支持人在境外(含港澳台)投保。承保由中国大陆前往港澳的旅行活动,可承保旅行过程中在中国大陆境内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或罹患突发性疾病。须在出发前购买。不支持人在境外(含港澳台)投保。

3. ①如意外伤害事故或罹患突发性疾病发生在境外的,自意外伤害事故或罹患突发性疾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被保险人在事故发生地所在国家或地区的医院进行治疗所发生的,符合本附加条款的,实际支出的合理、惯常且必须的医疗费用,包括医生诊断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仅限于医生处方所指定的药品)、X光检查、医疗用品、救护车等费用。

②如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在境内的,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被保险人在境内医院进行治疗所发生的,符合本附加条款的,实际支出的合理就诊费用(含自费项目)100%赔付,以保险单或保险凭证中所载保险金额为限。

③如意外伤害事故或罹患突发性疾病发生在境外的,被保险人回国后在境内治疗或继续治疗,被保险人在境内医院进行治疗所发生的,符合本附加条款的,实际支出的合理就诊费用(含自费项目)100%赔付,以保险单或保险凭证中所载保险金额为限(但不超过意外伤害事故或罹患突发性疾病发生之日起180日)

3、本产品可承保自驾游、房车旅行、自驾越野、团建活动、冬夏令营,亲子活动,研学游学、会议、会展和培训活动等;

境内旅游(研学旅行、红色旅游、春游、秋游、景区游等);

军训(军事主题拓展训练、魔鬼训练、拉练活动、应急逃生训练等);

热门拓展团建(孤岛求生、毕业墙、穿越电网、高空抓杠、断桥、合力过桥、攀岩、沙盘模拟项目、非洲鼓等,含高空项目);

拓展团建主题活动(趣味运动会、场地闯关挑战、丛林穿越、员工家庭日、彩虹跑、真人CS、大型充气道具比赛、风洞、蹦床等);

定向活动(山地定向,景区定向,城市定向,定向寻宝等);

徒步穿越(沙漠、戈壁、古道、栈道等);

水上活动(景区内的游泳、漂流、溯溪、皮划艇、龙舟、帆船、浆板、摩托艇、汽艇等);

休闲体育活动(如:乒乓球、羽毛球、健步走、飞盘、健球、棒球等非职业的休闲体育活动);

经典户外运动(远足徒步、露营、登山、骑马体验、野外生存、荒岛求生、滑雪,滑冰,攀岩,攀冰、速降、洞穴体验等);

且包括其他未列明但风险等同以上项目的活动。

4、本产品拓展承保以下疾病的医疗费用,以急性病医疗保额为限:感冒、发热、高原反应、肠胃炎、横纹肌溶解症、晒伤、冻伤、皮炎、皮疹、雪盲症、中暑、食物中毒、呼吸道感染、寻麻疹、结膜炎、手足口病。

5、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突发急性病,并自发病之日起30日内因该突发急性病导致身故的(含高反、中暑、猝死)在保险责任范围之内。

6、非出险当天就诊的需投保人提供事故证明(首次就诊还在保期内的除外)。

7、保险期间届满被保险人治疗仍未结束的,保险人继续承担保险金给付保险责任,最长至事故发生或发病之日起第一百八十日。扩展承担骨折180天后拆除内固定的费用或同一伤情的二次或多次手术的费用;

8、因意外保险事故产生的美容治疗限额2000元、创伤性牙齿治疗限额2000元。扩展承保必需且合理的院内外医疗辅助支具费用,限额1000元,支具包含、外用支具、护具、矫形器等,不包含拐杖、轮椅。

9、急性病:指发病急剧、病情变化很快、症状较重的疾病,急性病包括:高原反应、中暑、急性胃十二指肠穿孔、气胸、急性阑尾炎、急性胰腺炎、急性腹膜炎、急性肠胃炎、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急性胆管炎、急性脑膜炎、霍乱、鼠疫、流脑、埃波拉病毒感染、流行性出血热、猝死等。

10、本产品为网络销售产品,网上投保、网上支付、网上即时核保并出具电子保单,您可登陆中国平安保险官网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95511查询、验真

11、未成年人(未满18周岁)意外或急性病医疗费用小于3000元的费用,投保人/投保企业如先行垫付的,可提供监护人信息和授权,由投保人/投保企业或投保企业法定代表人申请理赔款。

责任免除

感谢您选购中国平安保险产品!投保生效后,我司将依照险种与保险合同约定履行赔付义务。

各类风险随时可能发生,但并非全部损失都在理赔范围内。保险合同通过保险责任、责任免除条款划分赔付边界,责任免除明确不予赔付的情况,以此平衡保险定价,减少您的保费支出。

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现将本合同责任免除相关内容书面告知,请您仔细阅读了解。

责任免除

第十条 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或医疗费用支出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二)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三)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四)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疾病、药物过敏、中暑、猝死;

(五)被保险人接受整容手术及其他内、外科手术;

(六)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八)被保险人犯罪或拒捕;

(九)被保险人从事高风险运动或参加职业或半职业体育运动。

第十一条 被保险人在下列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伤残或医疗费用支出的,保险人也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战争、军事行动、暴动、恐怖袭击或武装叛乱期间,但出发时目的地不属于保险人规定的危险地带的不受此限;

(二)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期间;

(三)被保险人酒后驾车、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期间;

(四)被保险人置身于保险单载明承保的地域范围以外的国家或地区期间;

(五)投保本保险时被保险人已置身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

第十二条 对于营养费、康复费、辅助器具费、整容费、美容费、修复手术费、牙齿整形费、牙齿修复费、镶牙费、护理费、交通费、伙食费、误工费、丧葬费,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第十三条 其他不属于本保险合同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以上为本方案主条款责任免除——平安产险旅行意外伤害保险(白金版)(互联网版)条款(注册号:C00001732312021121316263)

,其他附加条款免除部分详见附加条款,请您仔细阅读并确认理解!